《武汉工程大学学报》  2009年08期 27-30   出版日期:2009-08-28   ISSN:1674-2869   CN:42-1779/TQ
社会公平理论在新的执政时期的突破与创新


社会公平问题既是一个经典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直接涉及每个人生活的、倍受关注的现实热点问题。在新世纪新阶段,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来了执政宗旨、执政理念、执政目标的新变化,使中国进入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阶段。而新的执政时期的执政目标与执政思维、政策导向与政策制定等已经包含了对中国社会公平问题的新的诠释,赋予了中国社会公平观以新的内涵。下面通过对科学发展观、更重公平论和社会共享论三种观念的考察来说明新的执政时期中国社会公平理论所发生的突破和创新。一、从“发展是硬道理”到科学的发展观改革开放把中国从社会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的困境中解救出来,而改革开放的核心原则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处于首要位置,这一原则彻底结束了文革的政治中心论和计划经济的时代。这一原则的思想依据是“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成为评判社会进步与落后的尺度,成为社会导向的旗帜。它的合理性正在于考虑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旨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发展是硬道理”对于中国社会命运的改变曾经发挥了重大作用,并且还将继续发挥作用。但是,当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后期,在“发展是硬道理”的鼓舞下,中国社会不仅已经得到重大发展,而且也暴露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时,仅仅有“发展是硬道理”的原则是不够了,人们自然会对“发展是硬道理”进行反思与深化。人们不得不进一步追问:当今中国究竟为何需要发展?需要发展什么?如何发展?于是发展的目标、发展内容与发展方式成为不得不面对的新问题。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或者在这些问题上出现分歧与混乱,必然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如为发展而发展,发展却解决不了民生问题;发展只限于经济指标,而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环境卫生、健康等问题置于一旁;发展可以为所欲为、不择手段等等。从前强调的是经济上的发展,强调总量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们需要确立新的发展思路,进一步规划发展,以避免失去目标与导向的、片面与局部的、被人利用与被误解曲解的发展。面对这些问题,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十七大进一步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进行了规范:“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1]”在“发展”前面加上“科学”二字,发展也就不再是脱缰的野马,不再成为误用和曲解的理由和借口,而是将发展纳入了健康、稳定、理性之路。科学发展观本身就包含了对社会公平的特定理解和态度。我们通过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的社会公平观念。科学发展观包含三个内容:(1)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take people as the dominant factor)指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与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2]”它规划了发展的目的,即我们追求的发展不是为了发展而发展,而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为了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发展成果必须惠及人民,由人民共享。这一发展的目的在政策上的要求就是逐步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避免两极分化,更加注重公平。(2)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所谓全面,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所谓协调发展,就是指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以及社会系统内部之间,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就是经济、政治、文化相互协作、相互推动,国际间、区域间人口资源环境相互配合、相互影响。包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所谓可持续,就是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3)科学发展观是一种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的观念。它不仅要求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且要求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使每个人都能从发展中受益。总之,科学发展观解决了为何发展(发展目的),怎样发展(发展方式),为什么人发展的问题,它是对传统发展理论的革新,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观包含了新的社会公平观念,即: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避免两极分化;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权益和公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第8期张艳丽:社会公平理论在新的执政时期的突破与创新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第31卷
二、从兼顾公平到更加注重公平伴随改革三十年的公平效率孰轻孰重之争落下帷幕,以“更加注重公平”宣告了公平效率之争的终结,公平在新形势新阶段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青睐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仅出于理论上的需要,更是现实的考虑。1.公平是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早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就提出社会公正和秩序是和谐的主要基础与条件,他指出人类社会“一定要公正。不公正,就破坏了秩序,破坏了和谐,这是最大的恶”[3]。只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弘扬社会正气,才能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很大程度上避免立法、行政和司法腐败,塑造诚信友爱的道德氛围;只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才能充分调动全社会劳动者的积极性,迸发出创新的激情,让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只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才能在经济、法律、道德等层面,有效地维护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协调不同阶层之间的关系,形成安定有序、共同发展的团结统一局面;只有构筑起真正的公平和正义体系,才能有效地利用、节约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2.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社会公平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不仅包括经济公平,而且包括政治公平、文化公平、伦理公平等,它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现在社会上普遍关注的收入分配问题、住房问题、教育问题、社会腐败问题等,实际上都是社会公平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实体,但经济实力增强并不等于国家综合实力增强,并不等同于社会进步。社会进步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经济领域,要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避免只有少数人受益的“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形。其二,社会发展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共同发展,不仅要强调经济发展,更要关注人们的精神生活、政治参与、教育、卫生、健康等。社会进步实质上是对社会公平的呼唤,换句话说,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3.更加注重公平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钥匙。目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加速,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我们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对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缩小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4]。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在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日渐显露的,尤其是在市场改革的进程中凸现的。其中广大群众最为深切感受到的是,诸多的民生问题困扰着他们。诸如分配的不公,基尼指数增长,城乡尤其是农村的困难群体的大量存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发展的经验来看,人均GDP由1 000向3 000美元过渡时期,处于一个关键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顺利地度过这一临界点,社会就会进入一个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轨道,否则便可能出现“拉美化”的病态社会。而解决这一难题的钥匙就是公平,一个公平的社会才能保证良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秩序,使人们各安其位,心态平和。因此,把逐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着力解决这些迫切的民生问题,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顺应民心所必需。4.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温家宝对公平正义有精彩的论述:“如果说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那么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5]” 社会主义的理想在它最初提出的时候,已经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做出论证;另一方面,就是价值的追求。不仅追求从社会压迫下解放出来而获得的自由、劳动的解放、富足安定的生活、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真正的解放;而且追求摆脱社会的各种不公正、不平等的现象,实现“天下为公”的高尚的精神境界与和谐的人际关系等等,最基本的是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社会主义理想既是对人类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又提出了一个具有道德感召力的、人们值得为之奋斗的价值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本身也包括了这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途径和方法的认识,二是对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的把握。邓小平的本质论就不仅创造性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问题,而且提出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从理论层面上讲,社会主义需要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贯彻科学发展观需要社会公平。从实践层面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社会公平。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使公平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如胡锦涛所说:“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们已经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可以为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提供更充分的物质保证。[4]”因此,在新形势新阶段,社会主义公平观由兼顾公平转向更加注重公平,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三、从共同富裕论到社会共享论邓小平提出了共同富裕理论,该理论设想社会发展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刺激经济发展;第二步是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把工作的重心转向实现共同富裕。但改革进程要落后于当初的设想,确实有一部分人富裕起来,但还没有有效地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一起富裕起来,甚至出现了较大的收入差距。导致社会贫富分化的原因很多,其中,社会再分配和其他调节措施不到位,社会经济政策缺乏互惠性和共享性,是其重要原因。在一段时间内,我们国家所有的政策都围绕着经济建设转,对社会公平和正义问题不够重视,结果,经济越来越发展,普惠性程度却越来越低,出现了种种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利益归于少数人,改革成本由全社会负担,这种错误的改革思维误导着最近这几年的经济发展。对于这种错误思维,我们必须要做一个改进。[6]”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改革获得‘合法性’即社会公正性的基本前提。[7]”在这种情况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及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社会共享的重要原则。胡锦涛指出:“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8]”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从邓小平的共同富裕论到十七大的人人共享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完善和发展。第一,共同富裕更侧重于从社会主义目标来理解,而社会共享论不仅着重于将来,而且更强调现在,更具有操作性,更能引起人们共鸣。第二,社会共享不仅是要消除贫困和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而且包括“让人民分享文化发展成果”;“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注重基本服务均等化”;城市反哺农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等内容。因此,社会共享论比邓小平的共同富裕论内容上更丰富、理论内涵更全面。第三,社会共享论具有更清晰的规范内涵,更适合作为公平正义的原则。强调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实际上就是强调社会的团结互助,强调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均衡,强调经济发展成果的普惠性,因此,把社会共享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