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学报》  2008年06期 79-81   出版日期:2008-06-28   ISSN:1674-2869   CN:42-1779/TQ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促进区域经济建设的实践路径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在自己的工作中有所作为,就必须切实发挥好自己在地方区域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为达此目的,我们的工作就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去构建新的理论体系,去进行新的战略思维和新的战略决策。只有按照这样的工作思路来思考问题和部署工作,才能使我们在为推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中,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一、必须从认识论的高度来正确把握国家政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问题国家政权,同样,也包括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究竟能不能在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作用?它究竟能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这一点我们必须在认识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上把它搞清楚。社会主义的导师们都极为重视国家政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就肯定了 “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同样,列宁在肯定国家政权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问题上,进一步明确了无产阶级专政不只是暴力,无产阶级专政的经济基础“它富有生命力和必获胜利的保证,在于无产阶级代表着并实现着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劳动组织。[2]”根据革命导师们的说明,同样,也根据我们的理解,第一,国家政权的存在和发展,就在于它能组织和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在于它能“彻底解决社会物质生活的已经成熟的任务。[3]” 第二,国家政权决不能不关心、不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政权决不能离开社会经济基础而存在;第三,国家政权的先进性,就在于它能组织并推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第四,组织和推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组织任务和应有的组织职能。那么,国家政权究竟怎样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作用?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究竟能从哪些方面起作用呢?对这个问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后来的历史唯物主义通信中,都作过系统的分析和研究,综合恩格斯在这方面形成的重要思想,主要可从以下方面来把握。一是国家权力,它可以从“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4],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就没有任何冲突,社会经济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就能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国家权力它可以“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经过一定的时期后,社会经济和社会政治权力“就都要遭到崩溃”[4,5]。三是国家权力它还“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种方向走”,“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5]。恩格斯在国家权力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问题上形成的三点结论,不但为我们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指出了一条清晰的认识论路径,而且也为我们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二、必须从依法行使职权的高度来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我们现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职权中对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有决定意义的几项职权来作具体的分析和研究。第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来推动地方区域经济沿着正确的、快速发展的方向走,真正把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推向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这个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它对推进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如能真正用好这两项职权,它就能从根本上改变地方经济的发展趋势,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出新的条件和开辟出新的道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真正把地方区域经济发展中要解决的问题看准了,真正把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和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用好了,就能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在推进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中作出重要的历史贡献。第二,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是国家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权。这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就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来使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更好地为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服务,并真正创造出推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为了使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行使监督权的实践中,不但要开展法律监督,而且还要开展工作监督。而无论是法律监督,还是工作监督,都要使监督权的行使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就是说,对那些违宪、违法的问题,对那些违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问题,对那些影响和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就一定要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践中,用一定的强制力把它纠正过来。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督权的行使真正适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要求,并在推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发挥出好的作用,收到好的效果。第三,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还可以通过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来挑选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有决定意义的人才。当然,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可以通过依法行使罢免案来罢免那些由自己选举的不再为人民服务的和严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领导人,为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扫清道路。第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还可以通过这些职权的行使来有效地阻止当地社会经济向无序、衰落和崩溃的方向发展,以推动它沿着正确的方向走,真正把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引上健康有序和科学发展的复兴之路。第6期范连生: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促进区域经济建设的实践路径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第30卷
三、必须从尊重客观规律的高度来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就必须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办事。必须切实尊重客观规律和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而尊重客观规律和按客观规律办事,就要使我们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我们通过的决议、决定,都符合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符合经济的发展规律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发展规律,这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的重要的原则规定。这是因为,只有在我们的一切工作中都讲科学、讲真理,都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使我们的工作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而不讲科学、不讲真理,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就会给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害。所以,按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的要求,它是原则的规定,是原则的政策,这是不能动摇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讲到,“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5]”恩格斯所说的这种情况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见,2002年、2003年非典病毒在我国的传播也就是这种情况。第一步人们抓住了果子狸,但到了第二步和第三步,人们开始食用果子狸的时候,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就发生了,果子狸身上的非典病毒传播开来了,灾难性的问题发生了。同样,一些不讲科学、不讲客观规律,不按客观规律办事而造成的社会灾难也还存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例如,鞭炮厂的爆炸、煤矿因通风设备不好而引起的爆炸,房屋、桥梁等建筑物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倒塌,以及企业污染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投资效益低下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都值得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中,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思考,来研究、来解决。四、必须从解放、发展和保护生产力的高度,来保护劳动者和维护劳动者的利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历来都认为,“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1]”在社会生产力的诸要素中,人是生产力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最重要的因素,任何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大生产,也都不能离开人的作用。在如何保护社会生产力的思考中,列宁曾形成过这样的认识,他说,“在一个经济遭到破坏的国家里,第一个任务就是拯救劳动者。全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就是工人、劳动者。如果他们能活下去,我们就能拯救一切,恢复一切。”“如果我们不能拯救工人,我们就会灭亡。[6]”所以,作为社会生产力中起首要作用的工人、农民、广大的劳动知识分子和科技工作者,他们在任何时候,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力量,他们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所以保护劳动者和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就是保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最直接最首要的任务,而这样做就是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温家宝总理在这次汶川特大地震中从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保护人的原则立场出发,怀着对灾区群众深厚的感情喊出了救人是抗震救灾中重中之重的任务,救人是第一位的任务。只要有了群众,我们的工厂还可以盖起来。所以,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就要通过一些决议、决定和运用地方立法来保护劳动者和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就要注意按自然生态发展规律的要求,按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来思考我们的工作,来研究和部署我们的工作。邓小平同志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要提倡这个,不要提倡本本。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7]”所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关注和推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只有从本省、本市、本州、本县、本区和本乡、本镇的实际出发,切实研究和解决一些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中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使我们的决策和我们的工作都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并更好地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更好地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