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学报》  2009年08期 5-9   出版日期:2009-08-28   ISSN:1674-2869   CN:42-1779/TQ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实证研究


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与企业内部控制信息(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现代企业理论的一个核心观点是,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全)契约(或合同)的有机组合,是人们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企业是不同的要素投入主体之间组合的一组契约,不同的要素投入主体参与到企业的契约中,向企业贡献自己的资源,以试图从企业的运营中获得回报。由于现实世界的复杂性、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影响,这组契约通常又是不完备的,所以相对于市场而言,企业的契约是一种不完备的契约。为了在取得低交易成本受益的同时弥补企业契约的不完备性,就需要在企业内部设置一个控制机制,来弥补企业的不完备性,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这就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本质。(二)企业内部控制信息企业内控信息的本质是什么?从其作用来看,企业内控信息是企业要素投入主体了解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生产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依据,也是要素投入主体对企业经营过程加以监督和控制的手段。在企业中,谁掌握了对企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的关键性资源,谁就掌握了企业中的权利或控制权,谁就应该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拥有关键性资源的要素主体可能不具有信息优势,因此,要想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占据事实上的主导地位,还必须掌握内控信息。谁掌握了内控信息,谁就了解具体情况,谁就具有发言权。内控的职能之一是对要素投入主体实现持续均衡利益过程的反映,内控信息内容回答的是要反映什么,内控信息本质回答的是为什么反映;内控的职能之二是对要素投入主体实现持续均衡利益过程的控制,内控信息内容回答的是要控制什么,内控信息的本质回答的是为什么要控制[1]。二、国内外已有实践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一)国内外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2002年7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公众公司提出了评价及披露内部控制的要求,强制要求公众公司的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做出有关的保证,并提供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内部控制报告。标志着美国上市公司的内控信息披露开始纳入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范围[2]。而我国到目前为止仅是对个别行业进行了强制披露规范,绝大多数的行业还处于自愿披露状态。其披露内容大都存在重形式、轻内容、过于模式化的问题,披露质量不高,即使是承认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公司,也多是诸如“控制重点不突出”、“个别控制业务执行不力”等无关痛痒的描述,不能说明内控信息的本质[3]。(二)已有研究综述国外相关研究:McMullen、Dorothy 和Ragahunandan(1996)对1993年2221家公司的年度报告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有742家公司提供了内控制度报告,占总体样本的33.4%。他们选取1989—1993年样本公司进行分析,发现平均有26.5%的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报告,而那些有财务报告问题的公司中,仅有10.5%提供了内控报告,对小公司而言,内控报告与财务报告问题的相关关系更为明显,从而得出结论,财务报告有问题的公司不大可能会提供内部控制报告。Mr Ronald Ho 和Mr Kelvin Wong(2001)在对香港上市公司研究后发现:董事会中家庭成员的比重与内控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程度负相关。但是,没有发现独立董事所占比重与内控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首席执行官与董事长两职合一与信息披露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关系。Geb,McVay(2005)通过对在美国《萨班斯法案》颁布后的样本公司进行统计分析,认为上市公司披露的实质性缺陷和公司经营的复杂性有关,但和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关系不大[4]。Harnmersley等(2007)检验了股票价格对管理者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特性(如严肃性、管理者对内控小股的结论、审计能力、披露的模糊性等缺陷)及其他重要公告的反应。国内相关理论研究:李明辉等(2003)对2001年度报告内控信息披露的调查表明,1147家上市公司中,除了4家银行和证券公司全部披露了有关信息外(属于法律强制性要求披露行业),其他上市公司中有880家披露了内控有关信息,但绝大部分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内控信息披露主要在监事会报告中,在董事会报告中对内控信息进行自愿披露的公司只有88家,在884家公司中不足10%[5]。蔡吉甫(2005)以2003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分析,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受到公司盈利能力、财务报告质量以及财务状况是否异常的显著影响,即经营业绩好、财务报告质量高的上市公司倾向于披露内控信息,而财务状况存在异常的上市公司披露内控信息的动力明显不足[6]。邵珍(2007)以2005年年底在深、沪两市公开发行A股的1350家上市公司为背景,研究了农业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现状。通过比较发现: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比例低于其他行业,自愿披露的动力同样低于其他行业。综上所述,理论界目前针对该方面的研究结论有: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为提供虚假的内部控制报告创造了机会;内部控制权过于集中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独立的内部审计委员会可提高公司的内控信息披露质量等。已有研究表明除法律强制要求必须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行业外,我国上市公司主动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动力不足,其原因依公司性质不同有所差异,总体而言,除非企业经营绩效很好,财务状况优良,需要向相关利益者主动显示经营绩效好,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内部控制信息能不披露就不披露,能少披露就少披露。笔者尝试结合上市公司2008年最新数据从企业治理结构视角对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进行实证分析,揭示企业治理因素的作用与影响。第8期金斐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实证研究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第31卷
三、我国上司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质量实证分析(一)研究目的利用最新披露的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对早期的结论进行重新检验,将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结构、监事会监督以及外部审计等相关指标作为解释变量,以是否充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作为被解释变量,运用Pearson相关分析对各变量间的相关性进行实证研究,从中找出制约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因素。(二)样本变量的选取研究样本是从上海证劵交易所中所有行业中随机抽取的2008年部分上市公司年报信息。(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内部控制信息已被要求进行强制披露,故不在本样本选取之列)行业样本选取情况详见表1,变量选取详见表2、表3。表1样本行业分布表
行业类别所占比
例(%)选取公
司数目制造业59.1330批发和零售贸易业7.794信息技术业6.903交通运输、仓储业5.623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243房地产业4.852农、林、牧、渔业3.192建筑业2.811社会服务业2.431采掘业2.041合计10050表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标
变量名称变量取值变量解释是否充分披露
内部控制信息NKPL=0未充分披露:即在年报中未披露或只笼统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NKPL=1充分披露:从生产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人力资源控制、资产管理控制、投资管理控制等方面;且相应披露了董事会对公司内控的自我评估报告。表3解释变量指标
分析要素变量名称变量符号变量取值及说明股权结构国有股比例StateState=1,国有股比例<50%;
State=2,国有股比例≥50%且<70%;
State=3,国有股比例≥70%。股权集中度CenterCenter=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30%,股权高度分散;
Center=2,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30%且<50%,股权相对集中;
Center=3,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50%,股权高度集中。董事会治理独立董事比例IndepIndep=1,独立董事比例<33.33%;
Indep=2,独立董事比例≥33.33%
且<50%;
Indep=3,独立董事比例≥50%。监事会监督外部监事比例OutsupervOutSuperv=1,外部监事比例<30%
OutSuperv=2,外部监事比例≥30% 且<50%;
OutSuperv=3,外部监事比例≥50%。外部审计意见审计意见AuditAudit=1,审计机构单独出具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报告;
Audit=0,未出具鉴证报告。(三)运用SPSS 13.0统计软件对变量作相关性检验表4变量相关系数分析结果
NkplStateCenterIndepOutspervAuditNkplPearson Correlation Sig.(2tailed)N1

500.284*
0.045
500.161
0.264
500.062
0.671
500.247
0.083
500.594**
0.000
50StatePearson Correlation Sig.(2tailed)N1

500.517**
0.000
500.047
0.744
50-0.090
0.536
500.258
0.071
50Center Pearson CorrelationSig.(2tailed)N1

500.155
0.284
500.103
0.476
500.113
0.433
50IndepPearson CorrelationSig.(2tailed)N1

500.070
0.631
500.349**
0.009
50Outsperv Pearson CorrelationSig.(2tailed)N1

500.134
0.353
50Audit Pearson CorrelationSig.(2tailed)N1

50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5 level(2tailed).
**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2tailed).相关分析表明:1.股权结构方面:张秀红(2006年)的内控信息披露研究利用2005年的数据认为国有股比例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显著负相关,说明国有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监督经营者。本文的研究结论显示国有股持股比例与内控信息披露具有弱正相关性,相关系数r=0.284,显著水平为0.045,即国有股持股比例高,有利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呈现出此结果的原因可能为:国家在对国有股的持股比例逐年减持的同时也在防止股权的过于分散,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出现内部人控制的两头极端(一股独大,特别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可能会形成所有者缺失、内部人抽空的缺陷;但如果股权过于分散,可能导致股东监督不足的现象)。在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有所缓解的情况下,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就能有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内控信息披露的质量。股权集中度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之间呈正相关性,但相关性不显著,原因可能是因为在我国当前的股权结构下,股权相对集中是普遍现象,无论是何种组织形式的公司,股权集中度都比较高。2.董事会治理方面:独立董事比例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性不显著,原因可能是由于我国多数上市公司虽然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独立董事,但独立董事大都在上市公司内部领取薪酬,并不独立,所以就失去了独立董事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7]。数据显示,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之间呈显著正相关性,相关系数r=0.349,显著水平为0.009,即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外部审计出具对内控信息披露鉴证报告的可能性就越大,由此可以说明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部分对内控信息披露存在着间接的影响[8]。3.监事会方面:外部监事比例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之间的相关性不明显,可能是由于我国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设立外部监事未作强制规定,是否设立外部监事以及比例多少,完全由公司自己决定。实际情况是,虽然多数公司都设有外部监事且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外部监事的比例较高,但大多数外部监事是从股东单位派出(样本中显示外部监事全部由股东单位派出的比例占40.77%),能够真正起到监督作用的并不多。4.外部审计意见:审计机构鉴证报告与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呈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r=0.594,非常显著(P=0.000),即审计机构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做独立的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则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信息披露较为充分。四、研究结论与企业治理改进措施(一)外部审计对内控制度的独立鉴证意见是影响内控信息披露质量的直接因素在被检验的样本公司中有95%以上的上市公司其对外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都是被专业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意见,证明注册会计师对这家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合法性、公允性、可靠性予以充分认可。而独立的内控鉴证报告,就会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一步得到检验[9]。研究表明,我国乃至世界许多发达国家至今都没有专门的内控评估单位,多数都是借助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的,尽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是以审计会计信息为主,但内控会计信息是内控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起众多处于信息稀缺的投资者和处于对自身考虑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来说,处于中间立场的外部审计相对而言更加可靠。(二)独立董事通过与外部审计意见的相关性间接制约着内控信息披露质量美国《投资公司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中,至少要有40%成员独立于投资公司、投资顾问和承销商。投资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克服投资公司董事为控股股东及管理层所控制,从而背离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的弊端。实践证明,独立董事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各种基金治理结构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地位和职权也在法律层面上逐步得到了强化[10]。我国的独立董事,事实上就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他相当于社会派驻企业的“监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制度,并规定独立董事除了具有公司法等法规赋予的董事权限外,还被赋予“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上市公司建议聘任外部审计、咨询的权力”等特别职权。以独立董事为中心建立外部审计制度,赋予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委托权,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增添了公正性的砝码,有助于克服注册会计师接受造假“要约”的市场障碍;独立董事发表的有关意见,为注册会计师评估审计风险、谨慎出具审计报告,提供了可信度较高的佐证。当外部审计报告能够真正的实现其可靠性,那么由其同时出具的关于内控的鉴证意见就能够对内控质量有所保证。总之,重新构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框架,积极推进并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理顺内部治理关系,提高审计机制运行效率,逐步改进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内控信息披露质量,使外部投资者可以获取更多关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及内控信息,有助于实现社会相关利益者对企业的有效信息的及时了解,改善企业经营,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共赢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