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学报》  2008年06期 38-41   出版日期:2008-06-28   ISSN:1674-2869   CN:42-1779/TQ
高校学生党建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研究




党的十七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这充分强调了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必须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学生党建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中,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是高校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任务之一。一、高校学生党建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六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的十七大把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时,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在高校学生党建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党建中党内民主建设是提高学生党建工作质量的必然要求全国每年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数量由2002年的16.8万增加到2006年的80.8万名,“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基本实现[1]。学生党员是学生党建工作的主体和骨干力量。学生党员只有具有较强的党内民主意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和党内监督作用;在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中,体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更好地保证入党积极分子质量。只有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始终得到维护和体现,学生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更好的激发,党内民主在学生党建工作中才能得到不断发展。随着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在支部生活中形成浓厚的民主讨论氛围,学生党员才能真正表达自己的意志,新党员的质量才能更好地保证。高质量的学生党员队伍,不仅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也为学生党员引导和带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更好地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供了保证,使学生党组织更具有凝聚力和感召力,确保了学生党建工作科学发展。(二)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党建中党内民主建设是推进全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客观需要高校始终把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作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使命。2007年6月底,全国有党员7336.3万名,在校学生党员194.7万名,占2.6%[2]。每年都有大批大学生党员源源不断地参加工作,走向社会各行各业,充实到全国各地党的基层组织中,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特别是为积极推进全党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大学生党员是我们党员队伍中综合素质较高、最具活力的部分,肩负着党的伟大事业继往开来的重任。党员队伍的政治素质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3]。只要高校党组织教育培养出大批具有强烈的党内民主意识的优秀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就能够通过他们示范、带动和影响作用的充分发挥,为积极推进全党党内民主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三)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党建中党内民主建设是实现我党民主执政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执政方式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 而民主执政是指党在国家权力系统的权力运作方式、活动方式是民主的。执政党的政治素质、整体素质是民主的,才有可能以民主法制的行为执政,这是民主执政的内在条件[4]。大学生党员是我党党员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2007年6月底,全国党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2279.7万名,占31.1%[2]。经过各种实践锻炼,他们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正在和将要担当起重任,逐步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只有不断推进高校学生党建中党内民主建设,才能教育培养出具有强烈的党内民主意识和高素质的大学生党员,才能使党的干部队伍具有较高的民主执政的素质和能力,也才能更好地实现民主执政。第6期任兵:高校学生党建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研究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第30卷
二、在高校学生党建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不够突出在学生党组织活动中,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往往被弱化甚至忽视,处于被管理、被领导、被教育的地位[5]。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党建工作的老师对学生党员和党支部提要求多、布置工作多,学生党员和党支部主动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少;学生党支部负责人包揽工作多,主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和发挥党员骨干的作用少;学生党员关心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事项多,主动参加并做好党务工作少。主要原因是: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党建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党员对各自所具有的双重身份认识不够,自觉不自觉地突出了各自在党外的身份,忽视和弱化了党员身份;学生党员自觉不自觉地突出了学生身份,忽视和弱化了自己在党内民主中的主体地位。(二)学生党支部民主讨论氛围不够浓厚在支部大会上,学生党员在汇报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或介绍发展对象情况,或讨论发展对象能否入党、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时,往往出现说优点的多、讲不足和缺点的少,简单附和的多、认真发言的少,表现出对讨论对象的认识和意见很统一;开展学习活动时,听支部负责人讲的多,主动发言、表达自己观点和认识的少。在这种情况下,难以形成民主讨论的氛围。主要原因是:大家来自不同的班级或年级,一些党员对讨论对象的情况了解不多、甚至根本不认识,讲不出实质内容,只好讲好话或干脆不发言;既使同为一个班级或年级的同学,彼此认识或了解,一些党员认为没有发现讨论对象的不足和缺点,只能讲优点;一些党员认为讲讨论对象的优点有利于团结、不会得罪人;一些党员关心党和国家大事不够主动和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的自觉性不够强。(三)党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一些党组织比较重视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忽视对发展党员计划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交纳党费情况、党费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重视党务公开的形式,忽视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原因是学生党组织对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党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把握不准。三、高校学生党建中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一系列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我们积极探索在高校学生党建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有效途径指明了方向。(一)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的党内民主意识保障权利首先要确认权利[3]。在高校学生党建中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应该从学生党员入党时间短、在党内生活中实践锻炼少、缺乏丰富的党的理论知识等实际情况出发,从不断加强党内民主教育入手,培育学生党员的民主素养,增强学生党员的党内民主意识。要把包括民主集中制、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制度、集体领导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党员权利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民主原则和制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民主作风作为开展党内民主教育的主要内容。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和党内民主的根本制度,在建立学生党员教育长效机制中,把民主集中制学习作为对预备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6]。切实提高学生党员对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明确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和途径,认清民主集中制与党内监督的关系[7]。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中,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票决制,认真实践民主集中制。(二)转变观念,切实尊重学生党员主体地位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8]。党的十七大发展了这一思想,明确强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员主体地位是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及党的各项活动中处于主导的、自由的、决定的地位,是党员在党内的政治地位[5]。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必须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摆在突出位置。高校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院系党组织既要重视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更要突出学生党员在党员队伍中的地位,牢固树立学生党员和教工党员都是党员队伍中平等的部分,都是党的行为主体。列宁指出:“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 [9]。“在党内,全体党员就是党的组织和事业的主体”[3]。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党建工作的老师首先要转变观念,摆正自己在党内的位置,牢固树立教师党员在党内首先是党员的思想,在权利和义务上与学生党员完全相同,学生党员是自己的同志而不是自己的学生,自己多的只是对党的教育事业的责任。其次,学生党员要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深刻认识党员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强化对党的事业的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的意识,克服把自己总是摆在被管理、被领导、被教育地位的片面思想[5],纠正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不作为和浮躁简单化的倾向[7],增强主人翁意识,把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学生党支部在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状况、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问题时,学生和老师都要积极主动地发言,讲真话、讲直话,在学习讨论党的文件和政治理论时讲心里话、讲实在话。(三)健全制度,着力保障学生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和保障每个党员的权利,是发扬党内民主不可或缺的制度要件[3]。发展党内民主,就是要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健全党员和党组织充分反映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10]。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1]。高校党组织只有不断健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才能更好地保障学生党员的民主权利。在学生党建工作中,要按照《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的规定,着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选举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党员权利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方面下功夫,在支部换届选举和调整、党内评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中,通过健全和严格执行党务工作程序、制度,激发学生党员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使学生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完全得到正确行使。(四)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党内监督是以党内民主为基础的,只有党内民主才能为党内监督提供力量来源和有力支持[7];加强党内监督又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坚强保障。要强化党内监督,就必须推进党务公开[12]。因为公开是民主的前提,党员的知情权取决于公开制度[4],保障党员的知情权等基本权利是形成有效监督的关键所在[7]。在学生党建工作中,要以保障党员的基本权利为出发点,在确保党的机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被泄露外,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为重点,从培养学生党员的民主监督意识入手,把党务公开的要求体现到学生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预备党员预备期期间思想状况、学业成绩、工作生活表现,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情况等等,不仅在党内公开,也要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开,广泛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通过民主监督,形成浓厚的党、内外监督氛围,增强学生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自觉性,提高学生党建工作中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